一個藝人朋友,長期為生涯規劃困擾,許多年來,我們一見面就談到他想轉換工作跑道的問題。原因無他,藝人是論時計酬,雖然酬勞高,但生命週期短,年紀一大,就不能做了,他一直想發展第二專長,以做準備。但這許多年來,既沒結論,也沒行動,因為他丟不掉現在的高收入,也害怕轉換的風險。我對他這樣的討論厭煩,乾脆一見面就先聲明:「今天只談風月,不談工作」。另一個有為的年輕人,一直對我從事的文化出版業有興趣,也和我談了許多年,有沒有機會來從事出版工作,我當然樂意。只可惜他一直在電視圈工作,待遇甚高,降薪做理想,他又下不了決心,因此一切也就是談談罷了,只是他又一直以未能從事文化出版工作為憾!

最近我重讀哈佛大學教授Christnesen有關創新理論的鉅作“The Innovator’s Dilemma”(中譯:《創新的兩難》),感觸甚多,原來這兩位朋友,遇到的困難,是有理論根據的,他們都被現在的成功模式所苦,以致於不敢跨出新領域,這就跟所有成功的企業一樣,當面臨新科技的「典範轉移」時(或新環境變化),總是躊躇不前,他們面臨的是「轉變的兩難」。

Christnesen教授的建議是,成立新公司、新組織,獨立於原有組織之外,以測試新科技、新環境、新市場,以迎接挑戰。同時要有心理準備,新公司未來有可能扼殺原有公司的生存,這是「自殺以求生存」,不過自殺總比被殺死好,而且自殺之後,還有新公司延續,這是另一種永續經營。

好一個「自殺以求生存」,這是多壯烈的話,只是太血腥,也太淒涼了。對大多數人,其實沒有自殺的勇氣與決心。好在Christnesen的真意,並不是要大家自殺,他只是要大家面對新環境,啟動新公司,採取新測試作為,用你現在還能賺錢的經營模式,去投資創新產業。自殺也是一種心理準備,意謂著有一天當「創新模式」席捲而來時,既有的公司可能死亡。

更大的問題在於,如果你沒有及早啟動應變計畫,採取行動。一直到面臨生死存亡之時,才採取「自殺以求生存」的行動,一切都時不我與,來不及了。許多大公司的衰亡,都是當「典範轉移」已經確立,新產品、新科技已經被證實為主流產品,才要採取行動,可是這時候新興公司早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席捲市場,再加上新興公司可能也已經建立許多進入障礙,大公司根本來不及回應,比賽已經結束。

一切的作為,要從危機開始,當感受到「創新科技」、「創新公司」以及環境變遷的威脅,就不能坐視,就要採取行動。這時候創新科技所生產的產品可能功能還不足以滿足主流市場的需要,這個時候創新公司的實力,可能也只是不起眼的「車庫公司」;這個時候,社會環境中,可能只是一小撮前衛人士在談論新的趨勢、新的生活型態,一切都跟你過去所熟悉的狀況沒有兩樣,但這是你採取自殺行動的黃金時間,再晚就來不及了。

企業的狀況,又比個人好太多了,因為企業可以「以新帶舊」,新測試公司的生命可與原有公司重疊,那是“First Curve”與“Secend Curve”的關係。企業不需要自殺,只是餵養一個新公司而已。但個人不同,你的生涯不能重疊,一個人也不可能做兩件事,頂多你只能培養新興趣、培養新事業,以待後日不時之需。但這仍然不是生涯轉換,真正的生涯轉換,仍然是需要「自殺」的決心與行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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