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四歲時,我一生第一次正式創業。我帶著創業計畫去向當時的經建會主任委員趙耀東請益,在他擔任經濟部長時,我因採訪工作而認識趙耀東,他從此變成我人生的導師,我一生的「趙伯伯」,在我面臨人生最大的抉擇時,當然要向他報告,期待得到他的指點。

  他問了我創業的方向,也問了我準備了多少錢,當我告訴他有一些好朋友支持我,投資了一些錢,也有幾個合作的夥伴,大家都湊了一點錢,要一起下來創業。

  當趙耀東聽到這裡,他眉頭就皺了起來,馬上對我說:「合夥生意不好做啊!」我再向他報告:「都是一些報社的同事,大家都對做雜誌有一些想法,而且我一個人也怕能力不足,因此找一些夥伴一起創業。」聽到這,趙耀東就不再說什麼了。他拿起桌上的毛筆,就在經建會的便條紙上,寫下一行字:

  「大家要有共同理想,才能永遠合作。」

  他告訴我:「拿去,當你們未來想吵架時,就看看這句話。」

  我留下了趙伯伯的墨寶,也把它變成創業夥伴間共同的合作準則,這張紙我用玻璃框裝起來,一直放在辦公室的桌上。

  趙伯伯的話不幸言中,在創業的過程中,夥伴之間不時都對「如何經營公司」、「如何做決策」、「該不該花這些錢」有不同的意見。而我們因為沒經驗,也沒有把彼此之間如何負責、如何分工、如何授權、如何決策的原則談清楚,因此當意見相左時,就要花很多精神溝通。

  剛開始,我們基於禮貌,還能互相保持風度,相互尊重、妥協,以化解爭議,可是後來隨著合作時間越久,積怨越深,風度逐漸用盡,爭執就表面化、白熱化了。

  有一次在公司的正式會議上,我與創業夥伴正式吵了起來,而且一直得不到結果,所有參加會議的同事都十分尷尬,最後終於有一位主管說話了:「我們可不 可以先結束會議,等你們『討論』完了,我們再來開會!」

  主管幫我們保留面子,把火爆的爭吵,意氣用事的謾罵,說成了「討論」,會議一哄而散,留下我們兩個。

  我已不記得最後我們如何解決,反正這種場景在當時常常不斷的反覆出現。

  在當時,我確實曾經有過拆夥的念頭,只不過因為公司一創辦,就陷入困境,一旦拆夥,根本無法善後,我們兩個人都要變成欠債的經濟罪犯,因此拆不了夥,只好繼續合作。

  在這一段時間,我確實常在辦公室中,面對趙耀東這張字條,我每次都要回憶,在討論創業時,我們幾位創業夥伴,興高采烈的討論創業的願景,那是多麼愉快而和諧,我們不都是懷抱了共同理想嗎?

  趙耀東這幅字,伴我們走過創業最艱難的歲月,我們不管吵得多兇、爭執得多厲害,永遠守住合作的底線。

 

 

此篇文章刊載於第1410期《商業周刊》〈商場自慢孰〉

因編輯台作業疏失,致本期雜誌(紙本)所刊之專欄文章未能完盡。謹此道歉並刊登全文,敬請讀者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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