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兒出國之前,我告訴她,只要她還在念書就學,我就會一直負擔她的生活及學費。可是一旦畢業,就要自己工作賺錢,我會停止所有的財務支援。

 

她在大學畢業後,決定要先工作一段時間再繼續深造,為此她還先向我溝通,請我通融,在她深造時,繼續財務支援。因為她的認真溝通,我答應了。

 

對下一代,我原本的態度是不留任何財產給她們,只不過這些年來,台灣的房地產高漲,而我的女兒每天沒日沒夜的上班,所領的薪水也僅能餬口,要想買房,根本不可能,因此我放寬了標準,決定留一戶可以棲身的房子給她們,但除此之外,也不會再有了。

 

給女兒一戶可以棲身的房子,其實有謝罪的意思,我們這一代形塑了一個不公平的環境,讓下一代買不起房子,這難道不是我們的錯嗎?但這也就是我為了下一代努力的極限了。

 

從小到大,我看遍了富豪之家的朱門恩怨,不論父母親給了多少財產,下一代的不肖子永遠會覺得不足,永遠會為了得到更多而刀兵相見、對簿公堂,讓親情蕩然無存,這是家族最大的悲哀,這也確立了對下一代不留財產的想法,讓她們無所爭,也不須爭。

 

其次,我的一生從一無所有出發,我媽媽只給了我好的身教、言教、讓我無憂無慮的完成大學教育,然後就靠我自己努力打拚、工作,終於能倖免於被社會吞沒,總算能有一席立錐之地。這讓我相信天無絕人之路,只要一個人肯努力,一定可以走出來。因此我也相信我的下一代,她們也應如是,要靠自己的雙手、雙腳走出自己的路來。而父母唯一該做的事,就是給他們好的身教,讓他們明辨是非,然後扶養他們到學業完成為止。

 

清朝前賢林則徐祠堂前有一副對聯:「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麼?賢而多財,則損其志;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麼?愚而多財,益增其過。」

 

這真是千古名言,值得所有為人父母者思考。對賢而多才的子孫,他自食其力,絕無問題,只不過當父母親留下財產給他時,只會減少他服務社會、探索人生的動力,而使他的能力無從發揮。當一個人缺乏了飢餓意識,就會傾向過輕鬆寫意的日子,缺乏成就動機。

 

反之,愚而多財,當手上的錢多了,做出荒唐行為的可能性也就增加了,對一個不知自我節制的人,手中的財富是他犯錯的籌碼,也是他一生災難的開始。然而就算沒有導致災難,也是難免「富不過三代」的結局。

 

父母親留下財產的愛心,總歸是過眼雲煙而已,別再重複這種傻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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