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單位主管做了一件公司政策不允許的事,將產品出貨給一家我們不允許他往來的通路商;這個通路商是別的單位的客戶,而引起內部糾紛。

 

這當然是百分之百的錯誤,他會做這種事讓我十分不理解,除了懲處之外,我找他來問清楚為什麼要這樣做。

 

他自知做錯,但是為了達到單位的業績目標,在走頭無路之下,他只好鋌而走險。

 

為什麼會達不成業績呢?他坦承,去年底編列預算時,為了達成公司高成長的政策,他勉強答應了較高的業績目標,可是根本不可能完成,而他又愛面子,所以就走了歪路。

 

我心中的疑惑得到解答,也讓我思考一下自己的作為。

 

我習慣挑戰,嘗試創造更高的成長,每年在討論次年的預算時,和主管們都有激烈的攻防,我經常要他們承諾極困難的目標。

 

雖然大多數都能完成目標,但也有些副作用,這個主管的錯誤,就是在這種壓力下出現。這儘管是這位主管錯誤的選擇,但我難道都沒錯嗎?

 

按照我之前的個性,這位主管絕對不可原諒,可是聽到他的說法充滿了無奈,而且他過去的績效也一向良好,我還是給了他悔過、戴罪立功的機會。

 

更重要的是,我開始檢討我自己的角色,也進一步分析我在他的錯誤中,做出了多少的「貢獻」。

 

這是運用了當責學者羅傑‧康納斯(Roger Connors)與湯姆‧史密斯(Tom Smith)的說法:每一個主管,在部屬發生錯誤時,不應該只是憤怒、抱怨:「搞什麼,怎麼會把事情弄成這樣?」而是還要想一想,自己也可能對部屬的錯誤有所「貢獻」,部屬的錯誤可能和主管的作為有關。主管最好的態度是,問一問自己:「我為什麼會把事情變成這樣?」

 

其間的差異在於:主管把自己放到部屬的錯誤中,反問自己做了什麼事,讓部屬犯下這樣的錯誤。

 

主管不應只是在部屬身上找答案,也應在自己身上找答案。主管的所做所為,是部屬「問題背後的問題」,主管要有自省之心。

 

在這個案例中,我當然有貢獻。我如果不勉強團隊做出他沒有把握的承諾;我如果做好公司的內稽內控,讓他在走投無路之餘,也不可以走偏門,這件悲劇就不會發生,我有我該負的一定責任。

 

「我」是每一個領導者都要思考的議題,組織內的每一件事都和主管有關,尤其在組織內出現災難時,主管絕不可置身事外,只責怪部屬。就算是部屬犯了明顯的錯誤,主管對錯誤還是要概括承受,問自己:「我為什麼把事情搞成這樣?」

自我反省是團隊共識最有效的凝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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