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的一個出版團隊出了一本書,書中一張照片被攝影師提告侵權、求償鉅額賠償金。由於侵權事實罪證確鑿,我立即讓法務處理,務必以和解完成,以避免上法庭,而讓同事遭受侵犯著作權刑責。

這個團隊的主管自責極深,完全是因為他相信作者的陳述,在尚未取得攝影師授權就將全書付印,才導致攝影師提告。這違反了公司的規定,我們規定所有的內容物,都要取得完整明確的授權文件才能出版。而涉及侵權的照片,是由作者提供,作者認為攝影師是他朋友,使用應沒問題。這位主管還提醒作者,必須要讓攝影師簽署授權文件才能使用,作者也同意處理,可是直到出版前,授權文件仍未取得,編輯一再催促,作者回答攝影師已經口頭同意,但因其人在國外,須等其回國後辦理。由於作者再三保證可以取得授權,沒想到攝影師回國後反悔提告,而使我們公司受到傷害。

我了解了整個事實經過後,找來了十分懊悔的主管;我安慰他,你已做了應做的事,雖然違反了要取得完整授權文件才能出版的規定,但這是因受作者誤導,情有可原,只要下次小心,不再從權處理就好。

我並沒有責備,也沒有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因為這個狀況符合我絕對不責備的錯誤。對於同事應注意,而且已注意,並按公司規定辦理的事,如果產生錯誤,這屬於不可抗力的意外,我們只能全力防範、善後,而相關工作人員不應被責難,也不應被處罰。

另一個部門,我給他們訂了一個相當具有挑戰性的業績目標,這個主管也是雄才大略,勇於任事,從年初開始就動員整個團隊衝刺目標。結果上半年只達成全年四%,到第三季末,離今年目標也還有相當之距離。但這位主管仍不放棄,採取許多非常手段去增加業績,雖然有些微成果,可是全年結束,這個單位仍然未能完成目標,只達成近九成業績。 

在檢討會中,這位主管率領團隊對未能達成目標致歉。我看在眼中,十分感動。我私下約談了這位主管,肯定他的投入與努力,也謝謝他為公司所做的事,至於業績沒達成,只要全力以赴努力過,我們就對自己有交代,傷心只要一天,明年努力完成就好。

這是我絕不責備的錯誤的第二種狀況,當事人已十分努力,但仍無法完成任務,且當事人也十分傷心、痛苦、難過、懊悔,對一個已自責很深,自我檢討的人,外在的責備都是不必要的多餘。

我是信賞必罰的人,對錯誤更是難以忍受,務必究責到底,期能記取教訓,以免再犯。可是長期以來,我也發覺有些錯誤是組織中的必然,如果犯錯者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且也知所檢討,有時候理解正是組織對團隊的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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