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錯誤發生時,我們能心平氣和的檢討是非對錯嗎?

大多數人不能,尤其如果我們是犯錯的行為人,我們不是帶著愧疚,就是帶著情緒,我們又怎能心平氣和呢?而就算我們不是身陷其中的行為人,檢討是非對錯之時,也難免涉及相關當事人的對錯,所有的人又怎能心平氣和呢?

對事不對人,是我們常講的話,我們也用這句話,來減輕我們所說的敏感、且具有攻擊性的話語,試圖讓所有與聞者都能心平氣和的接受,只是似乎所有的人都很難心平氣和,因此我們「對事不對人」的說法並不容易成立。

我們為何需要「對事不對人」?因為錯誤的事經常發生,而對錯誤的事,我們一定要仔細檢討,以避免未來再繼續發生類似的事,可是在檢討的過程中,難免會涉及怎麼做錯?為何做錯?未來如何不再犯錯?發生類似的事時,如何避免犯錯?而這些做錯事,一定有一個或多個行為人,這些犯錯的行為人,如何能面對大家你一言,我一語的檢討呢?事不關己,關己則亂,檢討到自己的錯誤,任何人都很難心平氣和了。

所以我們說「對事不對人」,真正的含義是:我們要認真的討論事情該怎麼做才能免於犯錯,或者是事情要怎麼做才能做對,我們主要的目的在尋求可行的正確方法,以做為未來工作的參考,這完全是在討論事情本身,而不是在追究行為人的責任,也沒有要處罰行為人的意思,我們針對的是「事情」,而不是針對做事情的人。

可是並不是所有人都能了解對事不對人的含義,因為不免在檢討的過程中帶著情緒,帶著成見,而增加了公開討論事情的困難。

我們公司每月都有檢討會的機制,目的也是要找出大家犯了什麼錯,以避免其他人也再犯類似的錯,這是一個立意良善的會議,可是也很難執行,因為當事人不太願意坦白承認自己所犯的錯誤,而且很容易掩飾、找理由,淪為自己脫罪的說法,而其他人雖然對錯誤看在眼裡,可是卻也不願明說,因為說出來,不就等於對當事人提出指責,這好像是對同事不友善的行為,所以這樣的檢討會經常淪為虛工。

我們不得不再三強調,檢討會絕不是在指出誰犯錯,就算有錯我們也絕不追究處罰,甚至我們更積極的提出來:要感謝他們的犯錯,因為他們先犯錯,別人才能免於再犯同樣的錯,我們大家要「聞過則喜」,以鼓勵大家應「對事不對人」,勇於檢討,把是非對錯講清楚,說明白。

我們花了很大的精神,才在組織內建立起對事不對人的公開討論組織文化。在東方社會,要做到對事不對人,我不得不承認這是很困難的事,面子是很難突破的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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