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生的第一個官司,是家族世代耕作的一塊山坡地,從曾祖父開始,我們就是佃農,地主的子孫,傳了幾代之後,竟然說我們家族侵占,我不得不代表家族提起確定租佃關係之訴,當時我委託了一位在社會上以公義聞名的律師代表出庭應訊。

 

沒想到這位律師竟然是一位說話結巴,口條不好的律師,看到他出庭時的應答我真是擔心,對法官及對方律師所提出的問題,他經常結結巴巴,說不清楚,我都想替他回答。

 

可是這位律師外表一臉誠懇,正義凜然,說話雖不靈光,都讓人不得不相信,後來這個官司我們打贏了,從此我得到一個教訓:說話不需要伶牙俐齒,但為人一定要誠懇誠實,這樣才會讓人相信。

 

人無時無刻不在對外溝通,而溝通就是要讓人相信你所說的話;而別人要相信你所說的話,只有兩個要件:第一個要件是你是不是值得相信的人;第二個要件是你說的話是不是合乎邏輯,是不是言之成理。

 

這位律師素有正直之名,一向熱心公益,這也是我找他的原因,他是一個為人誠懇,說話誠實的人,出庭的時候,他說話吞吞吐吐,離辯才無礙很遠,可是每說的一句話,前後之間的邏輯關係卻很嚴謹,讓人不得不相信。

 

所以要讓人相信,首先就是要讓自己變成一個誠懇待人、誠實說真話的人。而這是為人處世長期累積的印象,絕非見一次面就會得到。

 

如果只見一次面,又如何讓人比較容易相信呢?誠懇而拙於言辭是讓人相信的要素。

 

誠懇指的是只說自己相信的話,實話實說,沒有誇張的動作及言語,除非被要求發言,絕不多話。

 

至於拙於言詞,指的是講話不流利,說話速度慢,雖然不至於到說話結巴的地步,但一定要讓人明確知道你絕對不是能言善道的人。

 

大多數人面對能言善道的人,都會不自覺的提高防禦心,也會仔細分辨其講話內容的真偽,絕對不會輕易相信。

 

可是相反的遇到拙於言詞的人,大家都會不自覺的降低防禦,覺得說話不靈光的人比較不會騙人,因此拙於言辭有助於讓別人相信。

 

當我們第一次與人見面時,最忌諱表現出口齒伶俐,辯才無礙的能力,這會讓人對你提高警覺,並且對你所說的話打折扣。尤其我們見面的對象,是我們極須說服的人,就更不可以逞口舌之利,言詞之快!

 

當然要讓人相信,不需要口齒伶俐,可是至少要說得清楚,講得明白,內容也要邏輯嚴謹,再加上態度的誠懇,就可以贏得別人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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