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管理的單位有十幾個,間接管理的單位有數十個,這些單位許多的運營,都是奉我之名,因此有許多公文,都要過我手親簽。

有時候一天有厚厚的一疊公文必須親簽,可是不論有多少公文,我都能在幾分鐘之內簽完,速度之快,有時候我連自己都感驚訝!

為什麼能這麼快呢?原因很簡單,我只要看到我的次一層主管簽字,我就閉著眼睛簽名,因為我對這些主管完全信賴,他們所做的事,必定對公司有利,他們簽過的公文,我可以完全不用看、不用問,我對他們:因為信任,所以簡單。

我對他們為何能完全信任呢?因為他們大多數人是我一手調教出來的,跟我工作的時間少則三、五年,多則七、八年,甚至十幾年。因為時間長,我對他們的性格充分理解,有人保守,有人進取,但在工作上,我們都已經取得徹底的共識,什麼是可做的事,什麼是不可做的事,我們都十分明白。

也因為時間長,我對他們的能力也有了充分的理解,只要是他們能力以內的事,我根本就不會過問,讓他們獨立運作,完全放手。

完全信任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當他們剛升主管,成為直接向我報告的領導者時,我通常會與他們約法三章:一、我對他們完全信賴,所有公文,只要他們簽字,我就會閉著眼簽字,我只是橡皮圖章,請他們要小心謹慎的替我把關。

二、對他們絕對有把握的事,他們可以放心簽字,放手去做,但他們如果有一絲絲的顧慮,那就不要簽名。

三、對這些有疑慮的事,請他們帶著想法來和我討論、商量之後,再做決定。

這個約法三章,是我們的共識,也是我們完全信賴的基礎。

我們的公司,就是這樣一個完全信賴組織,我們對任何人都完全信賴,因此我們的公司十分簡單,決策快速,一切暢行無阻。

我們的信賴,不只是對主管,也對底層的工作者,我們會要求所有工作者,要以公司的利益為最大考量,只要認為對公司有利的事,就可以放手去做。公司對他們完全信賴。而且公司對他們所做的決定,也完全承受其後果,就算有錯,公司也接受,並不會秋後算帳,我們要的是,有擔當,敢做事,能負責,可信賴的工作者。

因為信賴,我們公司所有的人都是執行者,也是最後的把關者,要完成工作,也要確保工作完美。當工作有失誤時,我們通常是要求實際執行的人,要有效徹底改善。我們絕對不會因為失誤,在其後再設一個檢查、把關的人,這樣只會讓組織複雜化,疊層架屋出現重複與不效率的狀況。

在公司中,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對所有的人,完全信賴,所以組織簡單,效率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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