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當上主管時,期待自己是人人稱道的好主管。好主管指的是不生氣、不罵人、不過分嚴厲、不蠻橫、不過分要求、不逼迫部屬做不喜歡的事,那時我人緣還不錯,部屬都和我有說有笑,我滿自我安慰的活在「好」主管的光環中。

可是日子久了,所有問題都逐漸顯現。

先是我的老闆交代較艱難的任務,當我要把這些有難度、有挑戰的工作向下分派時,所有人都不願承接,他們有的找理由逃避,有的乾脆說自己不會做、做不來。我要他們勉為其難,共體時艱,他們完全不理我,仍想盡辦法拒絕,最後不得已,只好自己努力把工作接下來,而部屬們則在一旁納涼。

其次是我交代的工作,經常拖延,無法按原訂時間準時完成。當我和他們檢討時,每個人都有各式各樣的理由,以至於無法完成工作,大家都兩手一攤,一副其奈我何的樣子。

再來是當部屬犯錯時,他們表面雖會表示歉意,但是實際上卻不把犯錯當一回事,就好像犯錯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我這個「好」老闆當久了,結論就是工作不力、績效不彰、政令不行、紀律廢弛。我開始檢討自己做錯了什麼事?

首先我發覺我叫不動團隊,我下的指令,所有的人都可以打折扣、討價還價,以至於要推動任何工作,都十分困難。

其次我也發覺沒有人怕我,沒有人當我是他們的長官,說好聽的我是平易近人,和藹可親,可是當大家都不聽我的話時,這就是嚴重的事。

一個前輩聽到我的遭遇,哈哈大笑:「這就是好老闆上天堂,你把團隊都寵壞了!」

他告訴我,你可以選擇當好老闆,但一定是要有「雷霆手段」的好老闆。

他說的雷霆手段是:說一不二、紀律嚴明、訓練嚴格、目標高遠、犯錯嚴懲、殺雞儆猴。

主管面對工作務必說到做到,說一不二,部屬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事前的溝通可以商量,可是一旦定案,主管說出口就是命令,只能接受,不能商量。

主管必須明訂什麼事可做,什麼事不可做,嚴守紀律,只要有任何人違反紀律,就必定要嚴懲,絕無通融之餘地。

我後來在公司中訂了準時的紀律,有一次開會,我的副手因事遲到,我完全不分青紅皂白,要求他站著開會半小時,從此我會罰站部屬的聲名遠播,所有人和我開會都想盡辦法準時,絕不敢遲到。這也是雷霆手段。

主管要訂定高遠的目標,而且要求所有部屬使命必達,在平常的訓練時,也要用最嚴格的標準,這也是雷霆手段。

雷霆手段並不一定需要口氣行為上疾言厲色,而是強調紀律嚴明,犯錯嚴懲,設定高遠目標,使命必達。缺乏雷霆手段的好主管,就像離水的魚,失翅的鳥,什麼事也無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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