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時候,承辦一個大活動,需要一家建設公司參與贊助。整個溝通的過程,痛苦不堪,這家知名建設公司,從頭開始就非常不認同這項活動,也表明不願參與的意願。但如果這家指標性的公司不參與,整個活動就註定要失敗。我在無路可走的狀況下,採取了絕不放棄的死纏爛打策略,一直糾纏到底。最後一次,我直接找到這家公司的總經理,使盡渾身解數強力說服,沒想到這位總經理被我惹毛了,以很不禮貌的態度要趕我走,我找到機會,把他的不禮貌,擴大為對我的公司的不尊敬,終而以吵架收場。

事後,這家公司為了息事寧人,不但捐錢參與了活動,而且付了更高的代價,擺平這件事。當然這位總經理,不久也就從公司離職了。對這件事,我始終感到遺憾,我感決到我似乎設了一個陷阱,激怒了這位總經理,擴大了事端,才達成我的目的。嚴格說來,這位總經理是被我激怒下的受害者,對他我有著難忘的歉疚。

從中我自己則學到了一個教訓,就是憤怒是要付出代價的。無論如何,要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能做出任何非理性的行為。

可是知易行難,這一生中,我還是常常在情緒波動中,付出了極高代價。

有一次談判,在不耐煩中,我不自覺的輕拍了桌子。這個小小的舉動,一樣被對手抓到把柄,被解釋成失禮,看不起對手的行為,結果是我不但要道歉了事,在日後的談判中,我也付出了補償。

在公司內的會議中,有時我也會被激怒,說出了逾越的狠話,當然這些「狠話」,最後我也會付出代價。

我不禁自我檢討,年輕時我就得到教訓,為何年長了反而經常為憤怒付出代價?

結論是公司的成長,工作的順境,讓我心高氣傲,忘了我是誰,以至於在許多情境下,做出不合理、不正確的舉動,我不是被對手打敗,而是被自己打敗。

小心翼翼的面對每一件事,變成經常的工作習慣,尤其是處在順境時,更要小心謹慎。我不只告誡自己,不可以憤怒,也不能生氣,就算情緒激動都是危險的。

問題是,我永遠做不到不憤怒、不生氣、不激動。因為永遠有許多不如人意的事,會讓我生氣、激動。在不得已的狀況下,我只好再退求其次,我為自己訂下了情緒激動的「三不原則」,以免招徠不必要的後遺症。

暫停不繼續是第一不,不論是開會、談判,找理由暫停,穩定情緒,是避免陷入窘境的預防措施。不回應、不說話,是第二不。禍從口出是最常見的不理性行為。只要不說話,大概不致於陷入危機。最後一不最重要,那就是不做任何決定。情緒激動下所做的決定,百分之九十都是錯的,一切等待情緒平復之後再說!

激怒對方,是高手過招常用的手法,而你自己第一步要做到的就是避免憤怒,以及瞭解憤怒的代價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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