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老朋友談起當年他的經驗:當時他擔任一家公司的業務經理,為了一個新產品上市,他提了數千萬元的行銷計畫,這是氣派恢宏的規劃。他的老闆看到計畫後,找他來面談,只問了兩句話:「如果這是你的公司,你會這樣做嗎?」他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於是收回計畫,仔細研究,最後仍然沒有把握,於是放棄這個大計畫。另一個故事是以推行僕人領導知名的美國西南航空,有一年西南航空的CEO(Herb Kelleher)寄出一份備忘錄給員工,告訴員工當季公司的營運不佳,可能會賠錢,希望所有的員工,不論是機長、空服員及地勤人員,每天每個人都能省下五美元。賀伯在信後署名「愛你們的LUV(西南航空)」。

結果西南航空在那一季營運成本降低了百分之五.六,公司轉虧為盈。

這兩個故事都訴說了員工與公司關係的最高境界:把公司視為自己的公司,去呵護、去照顧、去奉獻。

或許以現在緊張的勞資關係來看,如此愛護公司,聽起來像是笑話。問題是,你可以不愛公司,但如果公司營運不佳,發不出薪水,或者發不出好的工作獎金,對工作者有什麼好處?

我一貫的工作邏輯是,我絕不替我不喜歡的公司工作,一旦公司的文化、氛圍、理念不是我能認同的,我會掉頭就走,找一個我認同的組織去工作。但只要我留下來,我一定保持良好的關係,絕不與公司為敵,甚至把公司視為我自己的公司,全力投入,這樣工作才會愉快,工作才會有成就感。

這是為什麼當聽到第一個故事,我感同身受,不論我的職位是什麼,把公司視為自己的,做任何事,我會反覆思索,是不是正確的決定?是不是對公司有益處?是不是會度公司帶來傷害?

我無意要當老闆的一○一忠狗,也並不是希望在組織中升官發財,只不過這樣的態度比較簡單,既然同樣是做事,就務期把事情做到最好,用最少的投入,得到最大的成果。而且這是我認同的,不是想得到長官關愛的眼神,不是想得到物質的獎賞,只是因為我想要做好,而做好就是公司最大的利益。當然要有這樣的認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假設自己是老闆,公司是我的。

久而久之,這種態度讓我得到最大的回報,通常我會變組織中的主流,得到最大的肯定與機會,而就算沒有回報,我也不會哀怨,因為我是心甘情願,一無所求。

不過,真正的好處並不是在打工時得到,而是事後在創業時,我發覺創業對我來說,沒有任何心情上的調適,沒有任何障礙,因為我早已用老闆的心情在工作,一切要為自己負責,創業一切順理成章。

假設自己是老闆,假設公司是自己的,是自信、自主、自立、成就自我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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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飛鵬:社長的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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