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的觀念與做法

 

人不可有缺點,要用完美的人才。主管永遠記得員工的缺點,不自覺地放大其缺點,而忽視了其他的優點。

 

有一次我想提升一位副總編輯,他的主管告訴我這個人不行,因為他的文字品質不太好,還不能升。我說他其他的條件不都是一流的嗎? 這位主管也不否認,可是他只在意他的文字品質不很好,其實這位工作者的文字品質也在一般水準,只是並沒有太好而已。

 

這就是主管的盲點,眼中只見缺點,而忽視了其他優點,其實人誰沒有缺點呢?

 

一個主管聊起他的核心團隊成員:一個是超級業務員,但是很不合群,無法團隊合作;另一個是極佳的點子王,出勤狀況卻極不規律,經常找不到人;還有一個工作十分認真,可是就是反應不佳,頭腦少根筋。

 

在這個主管眼中,每一個人都有問題,都不是完美的工作者,他為此還經常感嘆,找不到理想的工作者,讓他十分辛苦。

 

所幸就整體而言,他的團隊績效還算不錯,只是他仍然不滿足,持續在找尋好的工作者,而且不時想換掉現有的工作者。

 

這個主管的困境,就是因為他在用人上不了解「總帳」與「分類帳」的道理。

 

每個人在工作中都有許多面向,包括能力、態度、習慣、協調、溝通、欲望等等。這些個別的特質就是分類帳,可以分別針對每一個細項打分數;總帳則是由分類帳彙集成一個人的整體評價,可以用來判定一個人是否真正可用。

 

根據我的用人經驗,每個人都禁不得用分類帳仔細觀察,因為沒有人毫無缺點。一旦我們用分類帳來分析每一個人,一定會找到一些無可彌補的缺點。而如果我們只因為一個人有一些缺點就不錄用,那我們將很難找到可用之人。

  

因此,主管在用人時,應首重總帳的整體評價。如果整體評價是個可用的人,就是可錄用的好人才,不應過度去放大對方的個別缺點。組織用人也是如此,應從整體評價開始,並且以工作能力為主要考量,只要能力許可,就予以錄用,至於其他的個別特質,通常是在工作中才會逐漸顯現。

 

換句話說,識人、用人時,通常是先看到總帳,之後才緩慢看到分類帳。而在分類帳中,除了少數一、兩種特質是關鍵要素之外,其他特質都是可被包容的缺點。

 

對我而言,用人時絕對不可犯的關鍵特質,便是道德操守。如果一個工作者的道德操守有缺憾,這樣的人絕對不用,不論他的工作能力有多強,我也不能容忍。

 

除此之外,工作者只要他在工作上的整體評價是好的,其他部分就算有一些缺點,都不應該是大問題。雖然組織可以要求工作者設法改善這些小缺點,以期待他能成為完美的工作者,可是如果工作者不能有效改善,組織也不可強求,否則便會破壞組織的和諧,瓦解組織的凝聚力。

 

如果主管決定看總帳,持續用一個有缺陷的工作者,就要設法避開他的缺點,讓缺點對工作的影響降到最小。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要再不時去數落工作者的缺點,這樣只會造成工作者心中的不愉快,降低他的工作意願。

 

作為主管,要記住用人要看總帳,不要針對分類帳,一心期待有完美的工作者,只會找不到真正有用、好用的人。

 

對的觀念與做法

 

看人要看整體,只要整體是好的人才,就可以重用,至於他可能有的缺點,只要避開其短處,就可以了。

 

沒有人沒有缺點,總有長處與短處,只要優點多缺點少,就是可用的人,不可斤斤計較於每個人的缺點。

 

每個職位都有所需的關鍵特質,只要關鍵特質吻合就可用,至於其他非關鍵缺點,只要提醒當事人注意即可。

 

用人是用其長避其短,只要總體可用,就應大膽任用。至於其缺點,則應很明確地提醒及告誡,要求其自行注意修正、改善,並長期追蹤檢討。

 

取材於《自慢9- 管理者的對與錯 4 / 1 新書上市》

 

http://www.cite.com.tw/book?id=6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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