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正式宣布要在年底前成立國家級投資公司,將由政府投資40億元,並向民間企業募資60億元,總計100億元,以主動出擊,尋找合適的標的,以進行投資,培養國家未來創新產業。
這是不是一個好主意,必然社會上有仁智之見,只是現在台灣社會最不缺乏的就是批評,更充斥著酸民,反而比較缺乏帶著諒解的集思廣益,帶著期許的善意建言。
在此我願以政府有做都是好事的態度,提出幾點淺見,期待這個國家及投資公司真正能發揮一些作用。
首先,這100億元都應該由政府出資,因為如要向民間募資60億元,以目前社會大眾對政府的信賴不足,要募達60億元絕非易事。而一旦向民間募資,董事會就必然有企業參與,而參與的企業是否對公司的策略及運作能達成共識,期間所產生的雜音,必然影響公司運營。
其次,董事長人選,必定要選擇肯承諾,有功能的人士出任。報載:董事長人選考慮包括台積電張忠謀、宏碁施振榮、行政院前副院長林信義等,這些人都光環大盛,年紀也偏長,而且也與創業的生態圈距離很遠,我們還要找出「化石級」的人物,來負責這家期待創新的公司嗎?
所以這家公司的負責人選,一定要找真正有誠意在台灣推動創業,也熟悉創業生態的人,其實台灣絕不缺這種人。
至於董事長人選,唐鳳倒是個可能的好對象,他既已是科技政委,如果能再主導國家級投資公司,更可產生一條鞭的貫徹效果。
至於投資的標的,根據新聞報導:將會著重在B輪的投資,以留住在台灣創新有成的好公司,避免這些公司都被外國公司買走。這當然是個不錯的想法,讓創新有成的台灣公司能留在台灣,用台灣資金走完成功創業之路,只是這種標的不會太多,如果大費周章成立國家級投資公司,才投資少數幾個標的,似乎功能不彰。
所以建議國家級投資公司,也應投資天使輪,讓那些創業1、2年,出具產品的公司,能得到資金挹注,加速成長。
這種天使輪投資,每家可以投資1千萬元為基準,國家級投資公司可以設定每年投資10家,每年可以從新創公司中進行海選,舉辦類似「創業的星光大道」的活動,這絕對可以帶動台灣的創業風潮。
最後國家級投資公司,對被投資的公司不應只是資金的關係,還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協助。現在台灣推動有年的AAMA搖籃計劃,每期挑選幾家新創公司進行輔導,然後從社會上挑選學有專精的人士、創業有成的企業家,共同組成導師群,與新創企業進行配對輔導,為期2年,這都具體有效的協助創業。
國家級的投資公司應該也可以考慮建立類似的追蹤輔導機制,以有效的參與創業、加速創業升級。AAMA所有的導師都是邀請而來,義務投入,不拿任何酬庸。國家級投資公司如果也採取類似的作為,應該可以吸引更多學有專精的導師投入,更有效地推動創業。
過去政府在鼓勵創業上已做了不少事,但總缺指標型的作為,此次國家級的投資公司計劃應該設想更加周到,這些意見期可以讓計劃更周延,政府應參考並仔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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