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公司是執行長制,那誰來管理執行長的日常費用與運作?如果一個公司是董事長制,那又是誰來管理董事長的日常費用呢?

最能表現組織特質的,莫過於管人與管錢的系統。管人的系統是管理權及指揮系統,指揮系統是組織中的每個人都有歸屬,屬於某個單位,主管是誰,向誰報告,層層向上,以至於組織中的最高主管。組織中每個人都有主管,都有人管理。

管錢的系統,通常是以核決權限管理。組織通常會訂定核決權限,明定各種金額的核准權限,通常是五千、一萬、三萬、五萬、十萬、二十萬、五十萬、一百萬……,採行什麼級距,金額多大,就看公司的規模而定,一般而言,通常要CEO簽核的金額約在百萬左右,以下的金額則授權各級主管核定。

所以組織運作的基本原理是人人有歸屬,人人有人管理,而所有的錢也是有人管理,任何支出都要有權責人士,負責核定批准。

可是如果按照這個人人有管理,事事有歸屬,錢錢有控管的邏輯,那最高的主管又歸誰來管理呢?

如果公司是執行長制,執行長的報告對象是董事會,可是董事會通常幾個月召開一次,而且管的也只限於公司的重大決策方向,不會管理執行長的日常費用開支,那執行長的支出由誰來管理呢?

舉例而言,如果執行長要請客吃飯、買東西送禮,要出國搭飛機,坐什麼艙等?住什麼等級的旅館?這些費用,除了執行長自行決定外,有沒有任何人可以制衡呢?

一般而言,執行長制的公司,CEO通常是董事會重金禮聘而來,聘用時一定會議定全包式的薪資酬勞,嚴謹的公司通常會包含各種福利及工作細節,其中有關個人支出可能也包括在內,因此不至於產生誰來批准的問題。

可是權傾全公司的執行長真的就不需要制衡嗎?

當然要,執行長也是人,也會犯錯,可是在公司體制的設計上,如果執行長沒有例行的制衡機制,那要如何制衡呢?

要靠執行長的自知與覺醒,以我自己為例,我自知常有衝撞體制的創意作為,而體制上也沒有人可以制衡我。因此我為自己設計了一個制衡機制。

我告訴所有的直屬主管,當看到我有不妥的決策、言語、行為時,都應該直言不諱的提醒我,這時我只能傾聽,我不能生氣,也不會生氣。

聽完之後,如果我接受提醒,我會謝謝提醒我的主管。如果我不接受提醒,仍然一意孤行,那我需要再一次向所有主管說明我的動機及原因,以獲得大多數主管的理解。

我為自己設計的制衡機制,避免了我許多的犯錯,當部屬可以直言糾正我的作為時,這就是最佳的制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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