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同事,在吃飯時接到一通電話,我們聽到她的對答,就知道這是一通推銷電話,對方應是一家銀行的業務員,她不斷說不需要,可是對方一直不肯放棄,不斷的糾纏,我們在旁示意,她可以直接掛電話,但她一直沒有這樣做,最後講了幾分鐘才終於結束。

掛完電話後,我問她,遇到推銷員,不需要的話,就可以直接掛電話,為什麼要講這麼久?

她回答,人家也是在工作,直接拒絕不太好吧!還是勉強應付一下!

她是一個不太好意思拒絕別人的女孩子,有許多女孩子遭遇別人的要求時,時常有難以拒絕的為難;而勉強答應別人的要求,又常常弄得自己痛苦不堪,導致進退兩難。

其實不只是女孩子有難以拒絕別人的痛苦,許多初入社會的年輕人也有這樣的困擾,認為拒絕別人,就可能得罪了別人,而為了維持表面的和諧,常常答應也不對,不答應也為難。

我年輕的時候,也有類似的問題。當別人有求於我時,我總是覺得能幫別人忙,是自己的榮幸,而且別人既然開口,必然是有不得已的痛苦,我如何能不幫忙呢!所以總是傾全力而為,不肯拒絕任何人。

況且我還一廂情願的認為:今天幫了別人,改天當我需要幫忙時,別人也應該會全力協助。

但年歲漸長,經驗變多,我發覺這不是必然的邏輯,別人不一定會同樣樂於答應別人的請求。

再加上我常常為了答應別人的要求,而弄得自己痛苦不堪,我開始思考,是不是一定要答應別人的請求?有些事是不是可以拒絕?而如果要拒絕,又要怎麼開口才對呢?

我開始仔細思考如何面對別人請求的問題。我首先想的是請求者是誰?這又可以分三種人:

一,自己的親戚、朋友或者有關係的人,這種人的請求,我必定要盡可能的答應。

二,和自己沒有特殊關係的人,可答應、可不答應,要看內容為何,再決定要不要接受。

三,和自己有過節,或者有競爭關係的人,這種人原則上當然是直接拒絕他的請求。

接著我繼續思考請求事件本身,從接受的難易度來分,又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事情做起來輕鬆愉快,水到渠成。

第二類,事情做起來,要費點力,有點麻煩,但還不至於太麻煩。

第三類,很難做,很費工,很費時,很費錢。

對第一種人,第一類與第二類的事,應盡可能答應,但第三類的事要拒絕。

對第二種人,如果他是個感恩的人,第一類事可答應,第二類事看狀況,第三類拒絕。

對第三種人,不論何事,一律拒絕。

所以拒絕別人是正常的反應,只要理直氣和,沒什麼不能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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