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一個團隊,因為競爭對手的惡意指責,而在我們官網上做了說明,遣詞用字上稍微逾越了尺度,也批評了對手,因而引來了一場官司,其後數年,我們不得安寧。

為此我們開了檢討會,我問: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當然是對手的惡意攻擊,影響到客戶對我們的信心,不得不解釋一下。那就說明我們公司的狀況就好,為什麼要說對手呢?

我們公司早有規定,只能說自己的好,絕對不可批評對手,這個團隊顯然已觸犯了公司的規則。他們回答:對手公司實在太離譜了,把自己的公司說得天花亂墜。

我要求他們從此閉嘴,不要再在爛泥中打滾,最後我忍不住說了主管幾句:你明知道公司的規定,不可批評對手,你為什麼這麼笨?會做出這種奇怪的事。

事後這位主管寫了很長的信給我,細數他到公司這些年所做的事,說明自己絕非「笨人」,只是在他的屬下回信說明時,忽略了此事,並未仔細檢查,導致寫了不該寫的陳述,而引發災難,最後他承認疏忽,但仍然強調自己不笨,希望我不要以「笨人」視之。

我知道我說錯了話,我當主管,一向強調對事不對人,談事情,一向只重是非,強調事實,義利之辨,真假之判,可以直截了當,面紅耳赤,但絕不可人身攻擊,絕不可涉及對人的批判。

這位主管我已經帶了許多年,我自以為是自己的子弟兵,所以說話也就隨興出口,說他笨,確實已經逾越了不批評人的底線,我只好道歉了事。

主管面對部屬的錯誤,難免生氣,如果錯誤延伸成公司的災難,主管暴怒也是當然。可是不論如何充滿情緒,可以討論事情的是非對錯,可以檢討如何處理、補救,也可以規範未來如何不犯錯,也可以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但絕對不可以批評當事人的動機、能力以及人格。簡單的說:就是不可做人身攻擊。

錯誤是職場生態的一部分,能力再強的人,也不免於犯錯,偶爾犯一次錯,也不影響工作者存在的價值及能力,所以主管絕不可因錯而否定工作者。

何謂人身攻擊?你是笨蛋?王八蛋?混蛋?這絕對是人身攻擊。你怎麼連這麼簡單的事都不會做?部屬能一定會做所有的事嗎?你怎麼連這麼明顯的錯誤都會犯呢?犯錯有一萬個理由,有時候就只是鬼使神差!你犯了這麼嚴重的錯誤,還要在這裡工作嗎?這種事是用來做的,不是用來說的,用說的只會節外生枝。

組織一定要營造出「對事不對人」的組織文化。討論議題,意見可以針鋒相對,南轅北轍;檢討錯誤可以義憤填膺,面紅耳赤,但不可以損及人的人格及價值,主管要非常注意控制自己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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