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團隊的總經理想讓兩個平行單位聯手合作,去推動業務,這兩個單位一個管產品,一個管運營,總經理找來了運營單位的主管,要求他要多配合產品單位,必要的時候要組成任務編組,兩個單位一起工作,共同完成任務。

這位運營主管十分不解,問道:我們兩個單位平常就已經常常一起工作,要如何再多配合呢?而且如果要組成任務編組,讓兩個單位的人一起工作,那由誰來主導呢?

總經理回答:你們兩個單位的人各有所司,專長不同,做的事情也不太一樣,一起工作,就互相配合,誰的專業,就由誰主導。總經理始終不肯說出誰大誰小。

從此這兩個單位的合作,問題層出不窮,不是該做的事沒人做,要不就互相掣肘,衝突時起,經常弄到需要總經理親自排難解紛,事情才能擺平。

總經理不得已找我求助,我聽完他的說法之後,我告訴他:這個問題完全是你自找的,因為你犯了管理最嚴重,且最基本的錯誤。

有人的地方就有紛爭,就有意見不同的時候,如果要一起工作,一定要「先分大小,再談共事」,一定要有相處的遊戲規則,讓大家都知道,在什麼狀況下,要聽誰的,這種規則一定要鉅細靡遺,否則一定會起紛爭,讓組織運作雞犬不寧。

比較簡單的方法,就是在一群人當中,選出最高的領導人,由他來帶領大家,遇到意見紛歧,莫衷一是時,能出口一槌定音,讓眾人有一個明確的方向可以遵循。每一個團體一定要有領導人,才能有效運作。

日本的企業對這件事的要求還要更嚴格。他們指定新的團隊領導人時,如果團隊成員中有人與新領導人的輩分、資歷相似,他們一定把這個人調走,為的就是讓新領導者好做事,不會有人與他有相同的經歷,以避免發號司令時,內部有雜音出現,也避免內部有人可以與主管抗衡。

單一的團隊要有大主管,而兩個團隊雖然沒有隸屬關係,但只要一起工作,也一定要分出大小,才好做事。

我的總經理就是犯了這個錯誤,他認為這兩個團隊還是兩個團隊,並無相互隸屬關係,因此他期待雙方能用合作的方式一起共事,無須分出大小。

可是實務上的運作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兩個單位要達成共同的目標,工作上就會有分工,流程上就會有先後,策略上也會有大小,這些都需要有人做決定,一旦兩個人等大等小,爭執就會出現,工作不可能自行解決,非要上級主管出手才能擺平。所以一定要先分出大小,確定由誰負責,誰說了算,人才能在一起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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