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世界是贏家通吃的世界,網站經營者一旦做對事,群聚的網民就會把你推向數位世界的頂峰,成為一夕成天下知的寵兒,GOOGLE就是最明顯的故事,可是這些龐然巨物的背後,通常來自一個人的力量,或者是從極小的團體開始。
這些世界知名的網路公司,離我們的經驗都太遠,不能學,也學不成。但是這種成功來自一個人的力量的真理,卻充斥在台灣的數位經驗。
知名的部落客彎彎、酪梨壽司、IT達人、重灌狂人等,都在台灣的網路世界樹立了成功與成名的典範,他們的流量、人氣,大過許多投注了龐大人力、物力的網站,他們都在述說著網路世界的「一個人的力量」。
這也一直是我心中的疑問,為何許多的公司,聚集了好的人才,投入了大量的金錢,但是卻迷失在數位世界中,成為無名骸骨,僅能供後人憑弔?
我嘗試用我的方法解讀這些人氣、流量都可觀的一人模式。首先我發覺這些人都是網路世界的原生及超級重度使用者,他們都生活在網路世界,工作在網路世界,遊學在網路世界,網路世界與他們幾乎劃上等號,甚至許多的網路行為是他們催生出來的。
其次,他們都從一個簡單的概念和想法出發。一個人的力量是很小的,他們很認命,他們在起步的階段,都謹守住他們簡單的專長,在一個簡單、精準的領域中建立他們的知名度,重灌狂人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他提供的服務,人如其名,一直要到建立起足夠的品牌印象之後,他們才會小心謹慎的跨出新領域。
第三,他們都熱情招呼所有網友的回應,不論是言之有物的網友,都熱情擁抱,目的很簡單,聚集人氣的前題是主人的耐心、貼心與有求必應。
分析到這裡,我幾乎可以下結論了,為什麼公司建置的網路事業,為何比不上一人的網站?
首先是許多網站公司的工作者,是被僱來工作的,他們也許有網路經驗,但大多未必是原生及重度使用者,他們把網路當工作,而不是生活的全部。
其次,企業經營的網站,大多心思複雜,務其盡善盡美,包羅萬象,結果是樣樣有,樣樣不精,失焦與缺乏核心概念與服務是最容易犯的錯誤。
再者,企業經營的網站,太理性對待網友,缺乏水乳交融的熱情,回應與互動都不有效與即時。再大的人力編制,都無法改變那種冷靜迎客的感覺,難以集合黏性。
所以企業要進入網路事業,第一個想的不是生意模式,也不是系統機制與功能,更不是要花多少錢的問題,雖然這些事都很重要,也很可能是成功的必要條件,可是真正的第一個關鍵是:找到一個人,一個網路原生的人,一個重度使用者,一個與實體世界不同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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