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到一則傳言,說我一個重要的部屬和他的下屬有不正常的男女關係。我用我的常理判斷,再加上我私下的觀察,我覺得這是有可能的,那我該怎麼處理呢?

我直接找來這位部屬,告訴他我聽到的傳言,然後強調我基本上是不相信有這種事,因為我覺得以我對他的信任,他應該不至於做出這種讓我失望的事!

不過,我話鋒一轉又告訴他,如果真有此事,我現在給他一次機會坦白承認,立即終止不正常關係,並且讓那個下屬離職,從此不再犯。如果他選擇說謊,未來查證屬實,公司就會嚴厲處置。

對於部屬可能傳出的各種流言,我的基本態度就是「全不信、不全信、信不全」。

「全不信」指的是,傳言是尚未查證屬實的事,我怎麼可以相信呢?因此,在聽到流言的當下,我的態度一定是不相信,我怎麼可以聽到一句話,就懷疑自己的部屬?我一向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只要是我用的人,我一定是百分之百全然信賴。

可是,既然有傳言,而且我已經聽到,也不可以完全不當一回事,我還是要仔細了解處理。這時候,我就進入了「不全信」的階段。

「不全信」指的是,仔細分辨整個劇情,保留那些有可能的部分,拒絕那些不可能的部分,以選擇性的方式相信部分事實。

在不全信的求證階段裡,要做一件重要的事,就是要對這個當事人再做一次全面檢視。檢視的重點在於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可以完全信賴嗎?還是只能百分之五十信賴?是一個絕對不會做惡事的人?還是一個可能會被吸引而做出壞事的人?這樣的全面檢視,會決定我對他的信賴態度。

既然是不全信,就是有可能,而只要有可能,就要進入處理的準備作業。我找來部屬,給他一次坦白從寬的機會,就是我已經決定,就算傳言屬實,只要他願意幡然悔悟,懸崖勒馬,公司可以不追究,這就是在不全信之下已預做處理。

至於「信不全」,指的是對一個人整體信任、基本上是相信,可是也要保留觀察,對任何的新事證都小心檢視,看看這個人是否值得繼續信賴。例如:我問了部屬有無不倫戀,他的回答若是否定,我就會「信不全」,相信但仔細觀察求證,看看是否真實。

我常常說:我信賴一個人,百分之百信賴他,直到他做出不讓我信賴的事為止。我對人的態度已非簡單的信任或不信任,人會改變,也會因為各種情境做出令人意外的事,因此最好的態度是先信賴,然後仔細觀察,這才是安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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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飛鵬:社長的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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