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述而》子謂顏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唯我與爾有是夫!」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
一個年輕人離職前來看我,態度上有一些遺憾。他在我們公司工作了兩年,前半年表現極佳,很快就獲得主管的賞識,負責極重要的工作。可是後來有些事進行得不太順利,因而被調職到非主流的工作。
面對職位的調動,這位年輕人一直不適應,覺得被冷落,有志難伸,私下也多所抱怨,工作更是有一搭沒一搭,完全提不起勁來。
《論語.述而》子謂顏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唯我與爾有是夫!」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
一個年輕人離職前來看我,態度上有一些遺憾。他在我們公司工作了兩年,前半年表現極佳,很快就獲得主管的賞識,負責極重要的工作。可是後來有些事進行得不太順利,因而被調職到非主流的工作。
面對職位的調動,這位年輕人一直不適應,覺得被冷落,有志難伸,私下也多所抱怨,工作更是有一搭沒一搭,完全提不起勁來。
真正的考驗從選後開始。被無數人寄予改革厚望的柯P如願成為台北市長,他現在正走在如何啟動改革的十字路口。
過去市長的積極作為,多來自於大手筆花錢,建捷運、建巨蛋、辦花博、辦世大運,這只會增加政府的財政困難,營造煙火式地暫時光芒,身負改變期待的柯P,如果再用一樣的作為展現魄力,就太令人失望了。
那麼柯P市長該有如何的創新作為呢?
一個編輯,剛到任不久,被分配到編輯一本書,因緣際會變成暢銷書,這個編輯也成為暢銷書編輯。這個編輯應得到暢銷書的獎賞嗎?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考驗管理者的績效考評能力。
書暢銷,當然是好的成果,而書是這位新進編輯編的,他當然應該得到適度的獎賞,可是,他應否得到「十足」的獎賞,就要看書的暢銷是否全是來自於他的作為而導致。如果是,編輯可以獨佔所有獎勵;如果不是,編輯只能得到象徵性的獎勵。
這就是組織管理上「獎勵要看成果」的原則:只要有好成果,就要給予獎勵,而且還要分辨其「投入度」與「成果」之間的關係。
卅四歲時,我一生第一次正式創業。我帶著創業計畫去向當時的經建會主任委員趙耀東請益,在他擔任經濟部長時,我因採訪工作而認識趙耀東,他從此變成我人生的導師,我一生的「趙伯伯」,在我面臨人生最大的抉擇時,當然要向他報告,期待得到他的指點。
他問了我創業的方向,也問了我準備了多少錢,當我告訴他有一些好朋友支持我,投資了一些錢,也有幾個合作的夥伴,大家都湊了一點錢,要一起下來創業。
當趙耀東聽到這裡,他眉頭就皺了起來,馬上對我說:「合夥生意不好做啊!」我再向他報告:「都是一些報社的同事,大家都對做雜誌有一些想法,而且我一個人也怕能力不足,因此找一些夥伴一起創業。」聽到這,趙耀東就不再說什麼了。他拿起桌上的毛筆,就在經建會的便條紙上,寫下一行字:
在台塑集團創立六十周年之際,集團總裁王文淵宣布了未來的投資計畫,將在未來幾年中,投資九十二億美元(約新台幣二千七百六十億元)分別在美國、大陸及越南投資新廠,到二○一七年陸續完工,整個台塑集團將步入新的紀元。
台塑的新投資計劃,包括將在德州或路易斯安那州的二十億美元新頁岩輕油裂解廠,若再加上德州原已開工的頁岩輕油裂解廠,投資金額也是廿億美元,未來完工後,台塑集團美國生產基地的乙烯總產能將達到三百九十萬噸,遠遠超過台塑麥寮六輕的三百萬噸,將成為台塑集團最大的石化產品。
二十世紀初,俄國的心理學家蔡格尼(Bluma Zeigarnik)發現了一個現象:未完成的工作及未達成的目標,會一直盤旋在每個人的心中,影響每個人的工作情緒,也會影響每個人的工作績效。一直要到此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未達成的目標達成,這種暫存、提醒及打擾的現象,稱作「蔡格尼效應(Zeigarnik effect)」。
這就好像我們聽歌的時候,突然關掉音樂,這首歌的某個旋律會一直在心中盤旋、撩亂我心。
這又像中國佛家語:心猿不定、意馬四馳,總有心事,不斷打擾、提醒自己,以至於靜不下心來、放不下心,做事難成。
自從頂新黑心油事件爆發後,台灣社會掀起了勢不可檔的「滅頂」行動,可是頂新的魏家兄弟仍負隅頑抗,絕不輕易妥協。為何在全民千夫所指的氣氛中,他們為何還有勇氣振振有詞為自己辯護?他們難道看不出來台灣社會的民意走向嗎?
其實台灣社會中還是有一群濫情與無恥的人,直接間接的給了魏家兄弟溫暖,成了魏家兄弟抱團取暖的對象,當然也誤導了魏家兄弟主觀的認知。
一對夫婦朋友,兩人都是台大經濟系高材生,都在知名企業工作,也都在做股票投資,但老是虧損。社交場合他們最常談的是股票,最常問的問題是:哪一支股票會漲?有什麼內線消息?
我看在眼中,感慨萬千:為何兩位高級知識分子,投資行為卻像市井小民、菜籃族一般,大學教育讓他們有一個不錯的工作,但似乎沒有在行為上留下痕跡。
事實上,社會中充斥著這種人:長期學習、努力學習,卻沒有改變、沒有效果,行為依然故我,困境依舊存在!
在頂新的黑心油事件中,大老闆到底應該負什麼責任?台灣司法單位在研究了許久之後才傳訊魏應充,並進一步聲押他,經過大費周章之後,總算聲押成功,這才使魏應充在全案中的角色稍微明確化,否則這個黑心油的關鍵人物,恐怕還要繼續置身事外!
其實這是一個老闆在公司的組織犯罪中,應擔負什麼角色的典型案例。一旦公司的行為觸犯了刑責,那羈押判刑的對象,到底應是公司行為觸法的行為人、還是他的上級主管、或者應是高層經理人、或者是最高的公司負責、董事長?
一個部門主管向我抱怨:「何先生,你不知道這件事多難執行,所有的部門都持觀望態度,因為會影響他們現有的工作,我無權命令他們,也不想勉強他們,公司可否暫停或中止這項計畫!」
他的抱怨早在我意料之中,因為他負責的這項工作確實困難,許多單位需要因而改變現有的工作流程,再加上原有工作已很煩憂,所有的人都期待能放棄這項工作。但基於許多原因,公司不能放棄。
我告訴這位主管:你是無權命令他們,但你推行的是公司的政策,理論上他們不樂意配合,可也不至於嚴詞拒絕。你要用各種方法,勉強他們一起配合,可是如果你不想「勉強」別人,那這件事肯定辦不成!